【消息】山西晋中灵石副县长南宏被指简历造假涉嫌带病提拔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副县长南宏被质疑履历造假,当地组织部门被指涉嫌提拔“带病干部”。
灵石县政府网站公布的南宏履历载明,“2002年6月至2003年10月,灵石县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灵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在南宏履职于灵石县两渡镇期间,2002年11月10日,该镇太西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3人受伤。2003年7月2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出事故处理决定。同年8月30日,山西省政府对“两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矿业秩序整顿领导组副组长南宏,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就是说,当年7月已经被处分的南宏,直至10月还在担任原职。并且,在3个月后,被任命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8月14日,晋中市组织部王一兵科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信息属实,但这些都是合乎规定的,并不存在违规提拔问题。
王一兵说:“对一名行政干部进行处分,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从上至下逐级落实。”王一兵表示,南宏当时任两渡镇的党委副书记、镇长,属于灵石县管理的干部。给南宏的处分决定经过层层审批,“到了2003年9月15日,灵石县纪委才做出了撤销南宏同志两渡镇镇长、免去两渡镇党委副书记的决定。最终的处分日期应以其管理部门即灵石县纪委的决定为准。”
王一兵承认,“按照官方规定,南宏简历上任职时间应该是到9月,到10月是不准确的”。
至于从“两渡镇的党委副书记、镇长”到“灵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一兵解释称,这是降职安排。南宏之前任镇长,是正科级干部,后来到县政府办任副主任,变成了副科级干部。“这是根据中央和山西省纪委2003年的相关文件来安排的。南宏受到了撤职处分,因此行政监察期间,为其安排的职务级别低于原职级别,降了一级。”王一兵说。
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2003年,山西省纪委发布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监察对象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
- 印度拟投139亿美元兴建乙烯装置防伪印刷紧定衬套仪器仪表胶合板六角螺帽Frc
- 7月我国铁矿石进口创历史次高0金昌信号源氢氧化钠金属化膜磨光机Frc
- 美国塑机进口减少铆接设备硅胶辊蒸压釜开槽螺母织袜机Frc
- 1月22日塑料原料PP价格行情分析涟源吉它电脑租赁婚车租赁化工机械Frc
- 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铺轨2015年年底或全键鼠套装马车螺栓塑料制品DVD安全阀Frc
- 爱普生旗下两款学习型打印机产品获中国能效阿勒泰桌上车床速腾配件庆典公司旋振筛Frc
- 近期上海中小印刷厂效益不景气真皮脚垫无锡除垢仪冷凝热熔胶枪Frc
- 徐工北美标准液压挖掘机研究项目顺利立项实验箱打圈机柱塞泵磁盘阵列蔬菜配送Frc
- 湖北宜昌做好加减法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二手仪器扣件驱动装置液压机卸扣Frc
- 美国用玉米心制食品盒领带音乐称重设备学生书包中式墓碑Frc